因工作需要,淮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1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涟水县公安局招聘69名;洪泽公安分局招聘勤务辅警30名、指挥艇驾驶员2名。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招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有传染性疾病等情况;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等条件,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计划简表(见附件);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简章、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路径查询: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淮安人才网(http://www.hasrcsc.com)、bet28365-365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www.qiyenj.com)及淮安公安微警务,涟水警方微信公众号(lianshuijingfang)、洪泽警方微信公众号(hahzgawjw)等。
(二)网上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聘警务辅助人员,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不接受现场报名,主要通过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9:00-7月5日16:00;
2、报名网址:bet28365-365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www.qiyenj.com),每人只限填报一个职位;
3、初审时间:2018年7月3日9:00-7月6日16: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洪泽的考生经网上初审确认的,于2018年7月15日9∶00至7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涟水的考生经网上初审确认的,于2018年7月9日9∶00至7月10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于2018年7月15日9∶00至7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此项仅适用涟水县公安局招聘)
报名成功者需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1.测试共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
2.测试标准: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1;1000米跑,标准为≤4′25″;纵跳摸高,标准为≥265厘米。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4″1;800米跑,标准为≤4′20″;纵跳摸高,标准为≥230厘米。
3.测试时间:2018年7月11日。
4.测试地点:涟水县体育场(涟水县涟城镇天下景城小区东侧)。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17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等相关材料。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明确表示放弃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由涟水县公安局、洪泽公安分局等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要求:
①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参加面试。
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
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照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入围政审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同上)公布。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可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政审、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涟水县公安局、洪泽公安分局等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的,对初步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后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岗位工作。
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资待遇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
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当地各岗位相对应的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平均水平执行。
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对本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职位、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涟水县公安局:(0517)82960031
洪泽公安分局:(0517)87566599
网络技术咨询:(0517)8133094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45 14:00-17:30
五、纪律与监督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竞争、择优,为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涟水县局:(0517)82960032、洪泽分局(0517)87566032。
六、本简章由bet28365-365、涟水县公安局和洪泽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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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